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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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用途。
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亏损、垫交被挪用的税收、利润,不准用于行政开支和职工福利,不准用于基本建设(建行的基建贷款除外),只能用于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再生产。
(四)借款币种。
借款的币种是指人民币还是其他外币。
(五)借款的数额。
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
(六)借款的期限。
借款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它是指借款人还款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期履行,超过期限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借款合同中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补充协议确定或者按交易习惯解决,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
(七)借款利率。
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
(八)还款方式。
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还款结算方式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九)保证条款。
是指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承诺。
(十)违约责任。
是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项目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在签订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贷款人主体资格:
贷款人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各专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组织。
不管哪一种金融组织,都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有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资金紧丙,但通过合法渠道又无力筹措资金,便向其他企业借款,签订借款合同,而其他企业具有闲置资金,又乐于收取高额利润,也愿意与之签订合同。实际上,由于这些企业并没有被授权从事金融信贷业务,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自然属无效合同。另外有些企业明知企业单位之间不能随便借款,却以"联营"等形式为名,行借款合同之实,以此来规避法律,这也是违法的,应予禁止。还有些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又转贷给其他企业,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借款人主体资格:
借款人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单位均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一般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依法登记、领有营业执照)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人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三)借款担保:在订立保证条款时,贷款人必须严格审查担保人的法人资格,验证营业执照,验证担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真伪,查阅担保人的财务报表和有关单证,审查其资信状况以及担保能力等等。
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注意:当我某一国内地企业向外国银行借款时,另一内地企业作为保证人担保借款如期偿还,对种对外债担保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担保登记,否则属无效行为。如果借款的主合同发生变更,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和外管局批准登记,否则,外国银行的债权将得不到保障。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一定只是单一的书面文件。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当事人双方一定要注意保管,不得遗失。
三、合法讨债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债务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λ名称地址等。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对于欠债的公司,获得其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经营情况、了解其员工的收入状况;对于欠债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单λ的其他职工的收入状况、了解其家庭的消费状况。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四、怎么向熟人讨债
1、以婚娶葬祭等方式,催人还钱。
如果有人借你的钱迟迟不能归还,而你或许对借出去的钱不放心或的确急需,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以"婚娶葬祭"急需高额资金为由,向对方要回借款。我们不妨说"我买大件东西急需一大笔钱,你是不是可以先还一部分钱给我?""我孩子开学了,马上需要交学费,上次你借我的钱可否还我一些呢?""我急需一笔钱,你可不可以先还我呢?"这样来索要钱财,对方很有可能立刻还清你的钱亦或是还很大一部分,而且也不会伤害彼此的和气,以后还会有打交道的余地。
2、委婉地表示。
索钱时可以委婉地表示,如果大家正在议论目前一些时尚的消费,你可以说:"这些东西都非常好,可惜我没有钱,有钱就好了。"这时借贷的人如果在场,他就会非常明丙你的意思。如果他有钱,他就会很快地还给你。
3、小数额的钱,顺便时可提及。
与借钱的人一起上街购物时,你对好多东西都表示感兴趣,但无可奈何地表示没钱;又有一天你与他一块去吃饭,你顺便说:"对了,我借你的钱,付这顿饭好吗?"那么对方就再也不好意思不还钱了。
4、用玩笑的口吻向对方要钱。
比如你可以说:"不错吧,听说你发了不小的财,我还盼望你多还我些呢?"那么他就不好意思不还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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