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给单位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4/6/8 8:53:01 阅读量:692
《劳动合同法》第 90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指,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责任指的是赔偿下列费用:
1.招录费用;
2.培训费用;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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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6/8 8:53:01 阅读量:692
《劳动合同法》第 90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指,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责任指的是赔偿下列费用:
1.招录费用;
2.培训费用;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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