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王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阅读量:3160
[案情简介]:李某与王某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李某于20XX年8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称与王某在20XX年6月20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将汛雷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汛雷公司)全部股权的30%转让给李某,转让价格10万元。转让合同签订后,李某于20XX年6月30日向王某支付股权转让费8万元。而此后李某发现,汛雷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20万元,王某只投资12万元,占60%的股份,其以10万元价格转让汛雷公司30%的股权价格过高,对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
[快速返回]
上一条:从注销企业成功追回欠款
下一条:金融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